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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用戶
2021-10-18
應納稅額=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×適用稅率-速算扣除數
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,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。
自2022年1月1日起,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,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。
也就是說,今年年內取得的年終獎,繳納個稅有兩種計稅方式,即單獨計稅和合并計稅。到了明年取得的收入,就只有合并計稅一種方式了。
單獨計稅和合并計稅,適合的是不同的年終獎發放方式。
舉兩個“例子:
A公司小王,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、免征額等后,應納稅所得額15萬元,年終獎3萬元。按單獨計稅的方式,小王共需繳納900元個稅,年終獎到手29100元;按合并計稅的方式,相當于年終獎扣稅6000元,到手24000元。對小王來說,兩種計稅方式下,到手的年終獎差了5100元。
B公司小李,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、免征額等,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,年終獎27萬元。如果單獨計稅,小李年終獎共需繳稅52590元,工資繳稅900元,合計53490元。如果合并計稅,則共需繳納個稅43080元。對小李來說,兩種計稅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