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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用戶
2021-06-25
1、基本養老+地方補充養老,合計(工資總額的)22%,其中單位繳納14%,個人8%(以員工的每月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。
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%,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%,高于或低于者,則分別按300%或60%為基數(2019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將按4918元計算);
2、綜合醫療(含地方補充醫療+生育醫療),合計9%,單位7%,個人2%(計算基數同養老保險);
3、失業保險,每月合計48元,單位交納16元,個人交納32元;
4、工傷保險,以員工月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,0.4%、0.8%、1.2%三個檔次(單位承擔);
5、住房公積金,5%-20%,以員工月工資總額為基數。
匿名用戶
2021-06-25
1、國家規定:住房公積金不低于工資的10%,效益良好的單位可以更高,員工和單位各占50%。
2、就“五險”而言,按員工工資計算,單位和個人的比例一般為:
(1) 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%,個人承擔8%; 醫療保險單位承擔6%,個人承擔2%;
(2) 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%,個人承擔1%;
(3)生育保險由單位承擔1%; 0.8%的工傷保險也由單位承擔,個別員工不承擔分娩和工傷保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