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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用戶
2022-04-15
用人單位有年休假安排權,強制安排勞動者首肯休年休假不違法,用人單位可以籌劃安排勞動者年休假,且并不必然需征的勞動者的同意,能商談一致固然好,休年休假還是要考慮勞動者本人的希望。
但若勞動者不同意公司的年休假安排,可以向公司書面提出申請不息年休假,不過,人社部在疫情期間披露文件提出與員工商討優先采用帶薪年休假、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,考慮到用人單位的用工成本,安排休年休假還是有具備一定的合理性的。
匿名用戶
2022-04-15
疫情期間公司可以強制休年假。用人單位不得強制安排職工加班,但是強制職工休假是可以的,且公司強制休年假的,需依法向職工支付基本工資,否則不得強制安排職工休年假。
匿名用戶
2022-04-15
因隔離不能上班算什么假的問題,實際上,國家法規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,算事假是不合規的,這類似于“帶薪年休”的道理,算是為了配合疫情防控,更是在執行政府部門的決定,是不扣錢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