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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用戶
2022-03-07
從1998年4月1日起,繳費基數的上限設定在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%,下限為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%。高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300%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,低于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60%的,按60%確定繳費基數,并按四舍五入原則先進到角再進到元。
匿名用戶
2022-03-07
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性收入確定。職工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,包括工資、獎金、津貼、補貼等收入。每年隨著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的變化,繳納養老保險的基數也予以相應調整。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的時間為每一年度的4月份。
匿名用戶
2022-03-07
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的時間為每一年度的4月份。高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300%以上的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,低于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60%的,按60%確定繳費基數,并按四舍五入原則先進到角再進到元。